上一篇就国际足协最新规则修订中的演绎,已讲解触犯手球犯规的手部确实范围,规则中的膊头及手臂已有清晰概念,今期将分享另一项关于手球犯规的改动。上一季就球员手或手臂触球而控制皮球,继而把皮球射入对手龙门或制造一个入球机会,就算是手部意外触及皮球(手部触球而毋须被判手球),都会被判罚手球犯规。 按照上年规则中的文字演绎,球证在禁区附近当见到攻方球员手球,很多时会立即吹罚犯规,因为「制造一入球机会」并没有写明时间先后,可能手球后传球后5、6次才有入球机会,但未发生当然不知道之后如何进展。 故此今季最新修订中就列明,当球员手或手臂触球后,即使是意外地触球,立即把球射入或制造一次入球机会,俱属于犯规。 即代表球员手球后,皮球传至队友射门及用手将球拍入网,才会被判罚。球证若认为该手球情况是一个非犯规类型的手部触球,会等待下一刻是否立即有攻门机会或手部触球导致入网才决定判罚。 倘意外地手球后再传送4至5次,互传后才有一个入球机会,就不代表「立即」制造一个入球机会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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